罚弗及嗣的成语故事

拼音fá fú jí sì
基本解释罚:惩罚,处罚;嗣:后嗣,子孙。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。
出处《尚书·大禹谟》:“临下以简,御众以宽,罚弗及嗣,赏延于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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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罚弗及嗣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女娲补天 | 西汉 刘安《淮南子 览冥训》:“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。” |
| 绳之以法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| 炒鱿鱼 | 张贤亮《出卖“荒凉”》:“绝对听从我指示,做不到这点,立即‘炒鱿鱼’!” |
| 不辱使命 | 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三章:“寿昌大笑起来,掉头对着立群说:‘不辱使命!’” |
| 价值连城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惠文王时,得楚和氏璧。秦昭王闻之,使人遗赵王书,愿以十五城请易璧。” |
| 背腹受敌 | 《新五代史 南唐世家 李昪》:“吾无水战之具,而使淮兵断正阳浮桥,则我背腹受敌。” |
| 秋水伊人 | 《诗经 秦风 蒹葭》: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;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” |
| 穷乡僻壤 | 宋 曾巩《叙盗》:“穷乡僻壤、大川长谷之间,自中家以上,日暮持钱,无告籴之所。” |
| 遁世离俗 | 《楚辞·九章·悲回风》“望大河之洲渚兮,悲申徒之抗迹”汉·王逸注:“申徒狄也,遇暗君遁世离俗,自拥石赴河,故言抗迹也。” |
| 栋梁之材 | 南朝 梁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 赏誉》:“庾子嵩目和峤,森森如千丈松,虽磊砢有节目,施之大厦,有栋梁之用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