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


约法三章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
基本解释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
出处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

约法三章的典故
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刘邦投降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,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,下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,随即还军霸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召集起来,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,把众位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论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。这三条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。接着,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,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。百姓们听了,都热烈拥护,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。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拥护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约法三章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旁若无人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刺客列传》:“高渐离击筑,荆柯和而歌于市中,相乐也,已而相泣,旁若无人者。”
颠沛流离 宋 张世南《游宦纪闻》第九卷:“而哀予颠沛流离万里,保有之难也,而共振显之。”
过了这个村,没这个店 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3回:“这是送上门的。你老人家休错这主意,过这村,就没这店了。”
斗方名士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回:“那一班斗方名士,结识了两个报馆主笔,天天弄些诗去登报,要借此博个诗翁的名色。”
阿世取容 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六篇:“至叔孙通,则正以曲学阿世取容,非重其能定朝仪,知典礼也。”
鬼烂神焦 唐 韩愈《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》:“截然高周烧四垣,神焦鬼烂无逃门。”
和风细雨 南朝 陈 张正见《陪衡阳游耆阇诗》:“清风吹麦垄,细雨濯梅林。”
拂袖而去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第12卷:“师云:‘侍者收取。’明拂袖而去。”
天之骄子 东汉 班固《汉书 匈奴传上》:“南有大汉,北有强胡。胡者,天之骄子也。”
空费词说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卷三十三:“仆有一计,于兄甚便。只恐兄溺 枕席之爱,未必能行,使仆空费词说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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